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锌昀's日记

看过了没必要记着,按下右上角打叉的那一刻,就该忘掉在这里的一切。

2012年9月2日星期日

狗日

超不爽,有种讲就认!
我说过,我会连你也一起不爽。
我是有看过,不过不等于我喜欢看。
在法律上我是可以告你们毁谤。
这样诋毁我,很有成就吗?
你他妈的,换成别人讲你坏话你会怎样?
生气?不爽?不理?
抱歉我还做不到【不理】的程度。
所以我在这里声明,你们最好把话说清楚。

你他妈的-完-


By Sheen_T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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